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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档案局主要职能

中山市档案局主要职能

中山市档案局的主要职能包括执行国家和党的档案工作及地方史志与年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他们负责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管理和地方志鉴的相关规定、标准、规划和计划,并负责实施这些政策和计划。

该局监督指导全市各级档案馆、各镇区及市直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与史志工作,提供档案业务咨询和市情信息服务,以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准确性。

档案局还承担着档案和地方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推动档案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档案科研成果和地方志鉴成果的普及应用。同时,他们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地方志书编纂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进行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档案资料的集中管理是其核心工作,包括对历史档案资料和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现代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确保这些珍贵资源的安全和有序。

另外,中山市档案局负责收集和征集各类档案资料,包括地方文献、专著、孙中山文献以及市情基础资料,建立和完善信息库系统。

他们致力于档案史料和地情研究,对各部门专业志和镇区志稿进行审核,负责档案史料和年鉴的编纂、审核、出版和发行,为公众提供丰富的历史资源。

档案局还负责提供开放档案和地方情资料的利用服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档案展览、陈列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以增强公众的历史文化认识。

最后,中山市档案局接受上级的委托,处理其他相关事项,确保档案工作的全面和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