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海南试行无税不用再申报
革新税务流程,迎接无税申报新时代!
自2019年8月起,一场税务改革的帷幕在海南拉开,让零申报成为历史,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申报方式迎来重大转变。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发布的公告,旨在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让税收管理更加人性化。
新政策亮点一:无税免申报适用范围
对于那些当期无任何应税收入且未进行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诸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今后无需再为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做零申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除外。请注意,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暂未纳入这一改革范畴。
税种限制
“无税不申报”并非全面豁免所有税种,仅适用于特定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零申报则被排除在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仍需按照常规进行申报。
实施时间与方式
从2019年7月1日起,新登记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将享受按次申报的新规则,而在此之前登记但未核定票种的纳税人,自2019年7月1日起,无纳税义务的税种申报期限将调整为按“次”。这将使得他们无需再为无税情形做零申报,只需在有纳税义务时进行正常申报。
然而,重要的是,当纳税人申请票种核定或产生纳税义务时,需记得将纳税期限调整为季度或月度,按照新的周期进行申报,此时,无税不申报的优惠政策将不再适用。
结语:税务管理的智能化转型
这一改革不仅是对传统税务申报方式的革新,更是税务机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数据综合分析,确保税收公平与合规的举措。纳税人需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确保及时准确地履行税务义务,共同推动税收管理步入更高效、智能化的新阶段。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的公告,为海南的小规模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期待这一改革措施能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为更多纳税人减轻税务负担,提升税务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