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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避税避税方式

离岸避税避税方式

离岸避税,通常通过“转让定价”等手法实现。如高盛在2010年通过在境外设立的Shine B Holdings I Limited,间接减持对双汇发展的股权,以避免在国内缴纳企业所得税4.2亿元。类似的,河北某公司与M集团合作的A公司,通过高价进口原材料和低价出口产品的方式,降低了利润和税收。朱广俊研究员指出,离岸地如维尔京群岛因其免税政策,通过高买低卖的方式,将利润转移至境外,以规避增值税等税种。

“信箱公司”和“假出口”也是常见避税手段。如某国内公司注册维尔京群岛公司,虚构海外销售,使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增值税无法征收。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讲述的案例中,企业通过在账面上的虚假交易,避开增值税,同时利用维尔京群岛的免税政策,降低全球纳税总额。

在过去的税收优惠政策下,不少国内企业通过设立离岸公司,再以外资身份回国享受优惠,如“出口退税”等。然而,这些行为往往绕过了政府的税收意图,导致税收流失。政府在鼓励出口的同时,也需加强对这类避税行为的监管,以维护税收公平和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