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加挂文化产业办公室牌子)
制定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及相关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调查、监测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态势,研究提出相关政策。管理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和直属单位党务、组织、纪检监察、人事、编制、工青妇、计划生育和财务工作。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文化文物事业经费,管理、指导、协调文化系统基建、房产等工作。
社会文化艺术股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制定并实施艺术发展规划,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布局,组织和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演出、评奖、研究、培训以及直属艺术团(队)的业务建设。协调、指导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统筹、协调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博系统对辖区外文化宣传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社会团体文化项目交流工作。
文物股(加挂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起草、编制文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指导、监督重点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和文物综合开发利用等业务。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及佗城保护办建设业务和工作,承担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文化市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管理股(与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拟订文化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娱乐、音像制品、营业性演出、营业性艺术培训、美术品市场和文化艺术经纪活动,调控文化娱乐场所的布局、规模和数量,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和依法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稽查工作。拟订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审核影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及经营,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广播电视类节目,指导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和管理电影生产、制作发行和放映。拟订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各类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等出版、发行和零售单位,负责音像制品复制、电子出版物的复制发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印刷企业、出版物及包装装璜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制与进出口业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负责著作权的法规管理、版权合同审核、作品著作权认证及登记等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处著作权合同纠纷,鉴定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负责记者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