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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传说典故:壮族独特的民俗文化

广西传说典故:壮族独特的民俗文化

重信誉,讲团结互助,是壮族重要的道德观。古代的西瓯、骆越人,就有“与而不求其报”的助人观念。就是说,我给你什么东西,或帮助了你什么事,并不要求以后你报答我什么,表现了其为人豁达、慷慨之风。唐、宋时期的俚、僚人勇敢自主、为人“质直尚信”,“重贿(慷慨给人财物)轻死”。就是说,他们勇敢自信,为人直爽,重信誉,肯帮助人甚至给他人以无偿赠与,却不怕牺牲自己,并形成历史传统。这是壮族为人最要紧的道德观念。对于结交的朋友,有言必信,有约必至,有事必帮,真诚相处。对朋友的欺诈、背叛行为不仅十分反感,而且常常怒而绝交。对失信者,以后就不愿再次交往。壮族很注重团结互助。建房时互助,生产时互助,婚丧事互助,生活困难时互助,遭危难时互助,是历来的、普遍的传统。特别是生产中的“打背工”,即换工互壮乡胜景助,不计劳动力的强弱,不计男女,不计报酬的互助,千百年来一直保持着。但若是谁失掉信誉,别人就不跟他谈什么团结互助了。在村子里,在亲友中,一家猎获鱼兽、杀猪宰牛或收到食物礼品,必送赠邻闾、亲友一份,宁可自己少享用点也不在意;为人慷慨正直,是他们的秉性;对于斤斤计较自己得失,不理睬别人受苦受难的,在壮族人看来,这是不能与之交往、共事的小人。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希望平等的礼尚往来,对往而不来者,是心存恼怒的,而且不再理他了。

壮族崇尚勤劳,鄙视懒惰、行乞。交友,先看他是否勤劳诚实;行乞,则被人看不起。壮族乡村中的生活贫困者,宁为佣工,决不行乞,故打工者多而乞丐绝少。他们认为,只要勤于劳动,自然有出路。用自己的劳力换得饭吃,才觉得体面、无愧。不劳动而去讨饭,是懒惰,是丧失做人的尊严,使人讨厌。所以壮族父母长辈告诫子女的除了敬老爱幼、与人为善之外,就是辛勤劳动,不能好吃懒做当乞丐。选媳妇,择女婿,无不把这两条作为标准。无论是媳妇、女婿、儿女,老人总是要求他们好好劳动,早出晚归,出工出力,如果是晚起早睡、游手好闲,则会受到批评,以致怒骂或驱逐。他们把懒汉比作懒狗。懒,是找不到吃的。“勤不富也饱,懒不死也饿”的民间谚语,充分反映他们尚勤鄙懒的道德观。

鄙商观念。在壮族的道德观念中,偷盗是可限的,人人可抓可打;懒惰行为是可耻的,人人指责鄙视;经商者大秤进、小秤出,抬高物价,牟取别人的血汗钱,也是不道德的,因此受到鄙视。壮族地区历来商品经济不发达,经商的人少,史籍上也记载“唯知耕作,不事商贾”。这点,除人们文化素质低、生产力水平低以外,与鄙商的道德观念密切相关。对走衬串寨的商贩,用一枚针、一根线换农民几斤米、几斤豆,甚至一只鸡、一只鸭,总感到商人*巧,自己吃亏,但不换又不行。上街卖猪卖米,见商人嘴滑,讨价还价,又哄又骗,诚实而又不善言辞、汉语也不大熟练的农村壮人,见到他们从自己手里买走东西后,转手又高价倒卖,从中赚钱,心中甚为恼火,总感到商人在欺诈乡下人。他们老实诚朴的本质和商人一本万利的观念是格格不入的,自己不愿经商,也劝告子女不要经商,不要做*巧的人。故他们与杂居的从事农业或手工业劳动的汉族人通婚的较多,与经商的汉族人通婚的极少。这叫“有女不嫁商人仔,有仔不娶商人女”。反之,商人认为乡下壮人只会出力,不会盘算,生活苦多,因此也不大愿娶壮家女。但壮族人因生产生活的需要,还是要同商人打交道,做交换,吃点亏也得忍受。总之,鄙商,源于壮族诚实勤劳、反对损人利己的道德观,是一种古朴原始的平均分配的平等观念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