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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制度

教学评价制度

关于教学评价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教师发展观为指引,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机制,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激励、反思、改进和发展功能。

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对自己的工作作出客观评价和有深度的反思,促进教师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和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的原则

发展性原则:评价要体现当前教育发展趋势,体现现代教学观,以教师发展为本,“注重过程、注重发展”,既要看结果,更要看过程,把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作为评价的重点,使不同层次的教师在达到学校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实现自己的专业发展计划、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等工作的过程中,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所发展。

层次性原则:评价要体现层次性,体现提升性,“考虑层次、分层要求”,对新教师、合格教师、成熟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以促进不同层次教师的专业能力都获得不断发展和提升。

自主性原则:教师劳动具有个体性的特点,教师发展的主体是教师,只有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特点、思维方式去发展才能获得有效发展。

评价要“尊重差异、尊重特色、尊重创新”,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让教师充分行使“计划自主、发展自主、评价自主”的权利,挖掘教师自身发展的潜能,开拓发展时空,发挥教师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师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