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玉履历
李传玉的早期职业生涯始于1982年10月至1983年5月,期间他在南宁市税务局参加了新干部业务培训班,积累了初步的专业知识。
紧接着,从1983年5月到1985年9月,他在南宁市税务局那洪税务所担任专管员,负责具体的税务工作。随后,他选择了进一步深造,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他在广西财经学校学习,提升了自己的理论素养。
1987年7月至1992年5月,李传玉的职业轨迹转向行政管理,他在南宁市税务局江滨分局担任科员,逐步晋升为税政股股长和河南税务所所长,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
1992年5月至1995年2月,他的职务进一步提升,成为南宁市税务局郊区分局的副局长,继而升任局长,显示了他在税务领域的领导才能。
从1995年2月到1999年5月,他在南宁市国家税务局担任第二分局局长和征收二分局局长,职责范围进一步扩大。1999年5月至2005年3月,他成为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和副局长,参与决策和指导全局工作。
2005年10月至2011年9月,李传玉的职务变动到了百色市,他担任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和第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担任处长,显示出他在跨地区税务管理上的卓越能力。
至今,他已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党组成员和总经济师,继续在税务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和推动税收经济工作的发展。
扩展资料
李传玉 : 女 汉族,1948年出生于安徽芜湖。毕业于安大艺术学院,现为中国教育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人物画研究会理事、安徽省美协会员。擅长仕女、儿童、观音佛像等题材,作品为海外侨胞广泛珍藏,其艺术生平编入《中国书家名人录》、《中国当代艺术家名人录》。作品曾多次参加国际、全国的大型美术作品展览并获奖,国外刊物及国内主要报刊曾发表众多的美术作品并有多篇坟题评介。作品曾多次在国际和全国性展览和大赛中获金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等。作品曾在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十多个国家展出,部分作品被收藏。曾应邀在北京、福建等地举办个人国画作品展览。作品勇于创新,努力探索用自己的绘画语言表现人物独特的美。近年来创作出大量的具有个人绘画特色的国画作品,受到国内外人士和专家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