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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三大类

审计程序三大类

审计程序的种类有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

1、检查:

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进行实物审查。

2、观察:

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3、询问:

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4、函证:

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5、重新计算:

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

6、重新执行:

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7、分析程序:

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必要时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值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

审计的基本定义和产生

基本定义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

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产生

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它是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