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信用社联合简介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创建于1951年,历经50多年,已发展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支柱和农民金融联系的纽带。到2004年,全省信用社拥有5200家机构网点,2050个法人机构,包括4个市级联社和118个县级联社,以及1928个独立核算的信用社,员工总数达到32086人。资产总额达到1602.98亿元,贷款余额626.13亿元,存款总额930.08亿元,所有者权益16.28亿元。2004年,全省信用社实现整体盈利0.89亿元,其中9个市州和1553个信用社实现盈利。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作为省级金融机构,由4家市级联社和118家县级联社出资成立,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指导支农工作、制定行业管理规定、监督内控和劳动保障、审计业务运营、选举管理层,以及防范和管理金融风险等。省联社本身不直接对公众提供存贷款服务。
经过50多年的发展,2005年3月末,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达到1008.76亿元,存款份额占全省金融机构的16.6%。贷款规模和增量位居全省金融机构前列,尤其是农业贷款占比高达93.3%。联合社成立后,农村信用社经历了一系列改革,包括产权清晰化、管理体制优化、内控加强、风险防控以及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的提升,实现了业务全面拓展和盈利状况改善。
至2010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存款达2676亿元,贷款1611亿元,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大幅下降,实现了盈利,并显著提高了拨备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农村信用社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三农”,为湖南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