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的规则是什么啊
征集志愿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参与对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与征集志愿。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
时间限制: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网站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志愿设置: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根据不同的批次和类别有所不同,例如,普通类历史学科组、物理学科组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艺术类历史学科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艺术类物理学科组设3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等。
投档原则:征集志愿的投档原则通常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照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注意事项: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仔细查看征集志愿高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身体条件要求和专业技能证书要求等情况。
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
征集志愿的学校中可能有收费较高的民办高校,考生应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意愿慎重填报。
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有的考生认为参加征集志愿的高校在正常投档时没能录满,征集志愿时的录取分数一定会有所降低,其实不然。高校的录取分数是否降低,取决于缺额的高校计划的数量和报考人数。
总之,征集志愿为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但考生在填报时需要仔细考虑和准备,以确保能够做出最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