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与天津容委是什么关系
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是建设部批准的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和跨行业乙级建筑设计资质的科技型企业,院下属监理公司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二级监理资质。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本市容环境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市容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市容环境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区县编制区域市容环境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审查园林方面的规划、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
(三)制定本市市容环境的行业政策和标准;制定对全市市容环境工作的检查评比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市投资的市容环境设施用地实行控制;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市市容环境部门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市容环境综合统计工作。
(五)协调全市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并进行指导、督办和检查;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协调、调度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市容环境专项资金的申请、分拨及使用情况的审查;负责与市容环境有关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七)负责编制本市街道整修、夜景灯光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整修后街道建筑外檐再装饰的审批。
(八)组织开展全市市容环境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市市容环境部门的普法工作。
(九)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经常性的除“四害”活动,并对除害消毒药械实施管理。
(十)对全市市容环境作业市场进行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粪便)、建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宏观管理;组织市中心区、环境四区(城区)生活垃圾统一处理工作。
(十二)组织市容环境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行业职工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