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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安化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安化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安化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安化县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教育行为,强化学籍管理,确保教育质量的提升。以下是核心内容的概述:

1. 入学与学籍: 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遵循就近入学原则,不得举行考试或拒收适龄儿童,农民工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不得收取额外费用。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禁止私自招生。

2. 招生与编班: 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的班额有明确限制,招生计划需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批。新生学籍在办理手续后正式建立,学号由教育局统一编定。

3. 转学规定: 学生转学需有正当理由并经批准,不同年级转学流程和所需文件不同,未经正规程序的转学将不被承认。

4. 休学与复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经学校批准。休学期满后,复学需提交病愈证明。

5. 升级、留级与跳级: 学生根据表现和成绩决定升级或留级,优秀学生可申请跳级,但跳级后不可再留级。

6. 退学与毕业: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中途退学,高中学生特殊情况退学需经批准。未达毕业要求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学生权益,维护教育秩序,确保教育质量的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