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实地核查的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思路,矿业权实地核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核查准备、野外实测、问题分析与处理、成果编制与验收等内容。
(一)核查准备
矿业权室内数据核实整理是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基础,已先于实地核查开展完成。根据矿业权核查工作室内数据核实整理的成果,确定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基础数据。做好矿业权野外实测的资料、人员、设备、工作方案等准备工作。
(二)野外实测
以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为依据,以矿业权为基本单元,通过实测探矿权勘查工程空间分布和采矿权开采工程空间分布,获取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二维或三维坐标,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的坐标进行对比,确定矿业权的实际范围是否在法定许可范围内。同时,对矿业权其他相关数据一并核查,获得全面、真实、可靠的矿业权基本数据。
按照重要程度,矿业权基本数据可分为重点核查内容和一般核查内容。探矿权的区块范围和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开采标高、主采矿种应列入重点核查内容(表2-1)。重点核查内容要通过现场实测进行核实。一般核查内容可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或询问发证机关、矿业权人进行核查。
表2-1 矿业权实地核查内容与方法
以探矿权为基本单元,实地测量探矿权勘查工程空间分布,将实测的分布范围投影到平面图上,与勘查许可证上标定的范围进行套合,绘制形成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分析确定探矿权人的实际活动范围是否在法定许可范围一致。
以采矿权为基本单元,实地测量采矿权开采工程空间分布,将实测的分布范围投影到平面图上,与采矿许可证上标定的范围进行套合,绘制形成采矿权开采工程平面图;实地测量采矿权开采工程特征点的上、下标高,与采矿许可证上标定的开采标高上、下界进行对比。在此基础上,分析确定采矿权人的实际活动范围是否在法定许可范围一致。
矿业权实地核查确定的矿业权人实际活动范围,是核准矿业权范围和处理交叉、重叠等问题的基本依据。
(三)问题分析与处理
经过野外实地核查,矿业权实际数据可能会出现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核查承担单位应在专门调查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分析、整理和分类,提出解决建议,统一提交给任务委托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四)成果编制与验收
根据实地核查成果和问题处理结果,编制形成单个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包括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采矿权开采工程平面图等。
对于经过实地核查的矿业权内容,应按照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的格式建立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并对有问题的内容、处理结果进行标注。
各省对本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进行汇总与总结。全国对各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进行汇总与总结。以各省提交的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为基础,形成全国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以各省提交的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和采矿权开拓采掘工程平面图等空间数据为基础,形成全国矿业权空间数据库。
按照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进行验收。对于核查无争议的露天采矿权,应按照法律规定设桩标界。对经过依法变更的矿业权内容,应及时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