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流程划分
按照科学实用、便于操作、快捷高效的原则,将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流程划分为4个阶段9个环节(图2-1)。
(一)准备工作
核查承担单位接收任务后,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实地核查工作顺利进行、核查成果质量符合要求。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组织准备
组建核查队伍,核查人员应包括矿产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成立核查质量管理小组,对核查工作进行检查、复核、审查。
2.资料收集
在国土资源部门收集核查范围内的室内核实整理后的采矿权基本数据;收集矿区地质矿产图、地形图、开采工程现状图等资料;收集矿区测绘资料,包括矿区控制点分布及坐标、高程值等。测绘资料要弄清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及采用的投影参数。
图2-1 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流程
3.制定核查技术方案
在充分收集资料和明确核查任务后要编写实地核查技术方案。内容包括:核查区域基本情况、数据项核查办法、野外实测内容及要求、人员及设备、进度安排、预期提交的成果资料等。技术方案需经委托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4.通知采矿权人
采矿权实地核查需要采矿权人密切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采矿权人,告知实地核查相关事宜,要求其协助核查承担单位做好实地核查工作。
(二)基础控制测量
基础控制测量的目的是在测区建立测量控制点,为实地测量勘查工程或开拓工程奠定基础。基础控制测量包括地面控制测量和地面高程控制测量。
1.建立测量控制点
矿区已有控制点的,应进行联测,检验其精度。矿区没有控制点或控制点不符合要求的,应从国家D级GPS点以上控制点联测。
2.计算不同坐标系转换参数
收集到的国家大地控制点、矿区图件和已有的测绘成果可能采用不同的大地坐标系,为了在同一坐标系下表示测量成果,需要计算不同坐标系转换参数。
(三)矿业权野外实测
以引入的测量控制点为基准,实地测量地理要素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范围。
1.地理要素实测
对勘查区或矿区内及附近的主要居民地、公路、铁路、水系等进行实测。
2.勘查工程与开拓采掘工程实测
对探矿权的钻孔、探坑、浅井等勘查工程进行实测,对采矿权主井、副井、运输大巷、采掘工作面等开拓采掘工程进行实测。
3.其他数据项核查
通过询问采矿权人、现场查看资料等方式,对矿业权其他数据项进行逐一核查。
(四)数据整理对比分析
对实地测量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对比分析,得出初步核查结论。
1.编制工程分布图
根据野外实测数据,编制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或采矿权开拓采掘工程平面图,查看工程分布与法定矿业权边界之间的关系。
2.其他数据项对比分析
将其他数据项的实地核查数据与登记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查看其一致性。
(五)问题分析与处理
对数据整理后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问题分析
根据数据整理对比分析结果,确定矿业权是否存在问题。对矿业权存在问题进行分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问题处理建议。
2.问题处理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针对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与处理建议,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问题进行处理。
(六)单矿业权成果编制
汇总单个探矿权和单个采矿权野外实测数据和现场核查数据,编制单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
(七)成果综合与数据库建设
核查承担单位汇总单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按照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库要求整理规范矿业权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
汇总核查承担单位和各地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形成省级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建设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库。
(八)成果报告编制
编制矿业权分布相关图件,编写实地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九)成果验收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实地核查成果进行分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