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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不合规,不合法有哪些具体表现

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不合规,不合法有哪些具体表现

一、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凭证的编号; (3)填制凭证的日期; (4)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抬头人)与填制单位名称; (5)经济业务简要内容; (6)金额(单价、数量); (7)有关人员(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的签名盖章。 如果是开给外单位的原始凭证一定要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也应由填制单位加盖公章或专用章。

审核原始凭证的时候,欠缺以上要素为内容不完整。

二、

原始凭证不合规

常见表现形式

1、原始凭证上有刮、补、挖、擦痕迹;

2、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3、原始凭证未按规定填写日期;

4、原始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

5、其他不合规的原始凭证

三、

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凭证所列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法律禁止的事项。

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这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实质性的审核,也是重要的审核,具体说来:

(1)审核凭证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

(2)审核凭证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