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档案局机构职能
南京市档案局的职能职责主要包括多个部门,以下是各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
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和协调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制定发展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管理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推进政务公开,管理财务和后勤服务,负责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拍照编辑。
人事教育处(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协助人事管理,负责中级档案职称评审,组织业务研究和咨询,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法规宣传处:研究制定地方档案法规,监督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宣传报道和涉外活动的档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一处: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指导各类档案工作,监督重大项目档案,负责档案出卖和赠送的核准,研究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二处:监督指导市级机关档案,区县档案馆业务,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和指导,以及档案移交核准等工作。
接收整理处:制定接收档案范围,负责重大活动档案接收和整理编目,确保档案质量。
档案管理处:保管档案资料,进行鉴定、划控和开放工作,提供查档利用服务。
科技处(计算机管理中心):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指导区县档案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设施。
技术保护处:负责档案资料的技术保护,档案库房管理和抢救修复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征集利用处:规划档案征集,综合档案资源,编辑出版工作,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信息刊物编辑。
文档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整合数据并监督实施,指导区县档案馆数据处理。
党总支: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服务中心:提供档案用品销售、寄存保管、咨询服务及重大工程档案服务等。
档案学会:管理档案学会事务,组织教育培训,编发《南京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