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
1、卷烟:卷烟是采用复合计税方法计算消费税的主要产品之一。对于卷烟,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指的是卷烟的销售量,定额税率是根据卷烟的规格和品牌确定的固定税率,比例税率是根据卷烟的销售价格确定的比例税率。
2、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也是采用复合计税方法计算消费税的产品。对于这两类酒,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与卷烟类似,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是指销售的酒的数量,定额税率是根据酒的规格和品牌确定的固定税率,比例税率是根据酒的销售价格确定的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