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操作证复审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1、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自行或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二)《作业人员证》(原件);
(三) 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四) 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
(五 )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
(六) 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1份);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
3、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扩展资料:
1、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二)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四)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五)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特种设备作业证复审需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