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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科排名

教育部学科排名

第四轮教育学学科评估排名如下图

本教育学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31 所,本次参评30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01 所第四轮学科评估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诸多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状况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