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阳光使者阳光使者章程
中国海洋大学阳光使者章程旨在分享阳光,分担风雨,用爱与责任撑起我们共同的蓝天。阳光使者是身心健康,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服务,同时获得自我提升的在校大学生。本章程详细描述了阳光使者的工作内容和原则与纪律,以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阳光使者的工作内容包括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和研讨交流会,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增加心理健康知识。同时,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心理状况,了解汇报同学的基本心理需求情况,关注特殊群体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向院系老师汇报,将苗头性问题或重大特殊问题,及时向院系老师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汇报,以便及时采取心理干预。阳光使者还积极组织本院同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本院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相关信息。参与本院新生心理测评的督导工作,以及其他相关的心理健康活动,如阳光心理剧社、阳光心晴报社、阳光团辅社等。
在原则与纪律方面,阳光使者需遵循保密性原则,对于涉及同学个人隐私的内容,需要严格保密。同时,遵循积极关注原则,不以道德的观念去评判同学的对错,尊重同学的价值观与人生观态度取向。遵循助人自助原则,不是替同学出主意、想办法,而是帮助同学想清楚问题的所在,并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授人与渔\",不是\"授人与鱼\"。
在纪律方面,阳光使者须准时参加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的培训与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培训和活动者,将取消阳光使者资格。因故不能继续做阳光使者,须提前与负责老师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