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护理正高级职称的名称为主任护师,评审条件为:
1、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护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护理学某一专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
2、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临床实践。
3、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护理正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为: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35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24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