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毕业生档案的机构有哪些
保管毕业生档案的机构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如果毕业生到上述的地方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上述地方具有保管的权限及能力。
二、私企外企。如果毕业后去了私企或外企,如果公司无档案保管权,可以由当地的人才市场进行代理保管。
三、留学。如果毕业生选择留学,那么档案一般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海外学历有专门的机构进行认证。
四、基层。原则上档案统一转至就业单位地县级政府人社部门,特殊情况除外。
五、暂未就业。如果尚未就业,可以将档案转至生源地或者经学校同意存放学校,学校只代为保管两年,超过时间学校将打回原籍。
六、升学,继续深造。由将要深造的学校负责接收,最为省事的一种。
个人人事档案一般可以存放自己的就业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
有的则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