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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有何要求

学分制有何要求

学分制总体要求为: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实行选课制;实行主辅修制和实行导师制。

一、学分制的具体要求

1、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2、实行选课制。学生依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以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修课程,自主选择上课教师,自主选择学习方式。

3、实行主辅修制。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的同时,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修读辅修学位、第二专业、辅修专业。

4、实行导师制。导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指导学生修读课程,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己选择适合本人的修读方案。

二、学分的计算

学分是度量课程量的计算单位,也是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的反映。学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理论、实验课:原则上每16学时计1学分。

2、实践性教学环节:如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原则上以每周1学分计算。

三、学分绩点的计算

为了充分反映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并能够反映学生在校学习的质和量,对学生学习成绩采用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具体如下:凡课程的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记载,再用“平均学分绩点”与“学分绩点和”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