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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录取规则

德州学院录取规则

德州学院的录取遵循\"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规则具体如下:

1. 所有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对高分考生,学校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报考。

2. 英语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外语语种及性别比例要求宽松,体育专业考生需满足省定最低标准。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省级优秀生、品德突出、特长显著或相关科目成绩优异的考生。

3. 首选第一志愿报考德州学院的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第二志愿高分考生在计划内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不符合规定或专业已满但不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退档。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4.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面,本科阶段,美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音乐类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高低录取,若有缺额,会按录取办法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湖南省的艺术类本科则使用校考成绩,录取流程同上。

5. 专科艺术类,美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科专业则承认本科同类专业的合格成绩。美术专科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非美术专科则按文化成绩高低录取。

体育类专业同样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将采用相同方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扩展资料

德州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由德州师范专科学校、德州教育学院和德州市职业大学等三校合并组建的德州高等专科学校,已有30年的办学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