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第二次背书怎么操作
转账支票二次背书:支票背面第二方框栏加盖公司财务章和名章(和银行预留印鉴相符),在背面右边的上框内写上被背书的公司的名称。
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交付票据:出票客户将票据交给收款人(也可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票据流通使用:收款人或持票人根据交易需要,将转账支票背书转让。
4、委托收款或提示付款:收款人或持票人持转账支票委托自已的开户银行收款或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
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做成委托收款背书,在转账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处签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
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产品特点
1、无金额起点的限制;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3、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4、客户签发的转账支票可直接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转帐;
5、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名称、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账支票背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账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