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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爱斌主要业绩

杨爱斌主要业绩

杨爱斌律师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2002年,他被选为广州市司法局首届高级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并在同年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多项职务,包括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随后,他相继被选为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司法厅的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委。12月,他被番禺理工学院聘为法律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

杨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专注于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房地产法和银行法等地方,编写了《城市房地产法理解与运作》一书,出版于1995年。他还撰写了一系列房地产法律实务文章,受到客户和同行的赞赏。他的律师实务领域涉及广泛,代理了数百宗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包括处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如\"张子强案\"、广州城市合作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湛江98.98案\"等。

杨律师在民事法律领域的表现尤为突出,代理佛山建信实业公司和湛江麻斜基金会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基础和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赢得了重要胜诉。此外,他还代理了广东三建的施工纠纷案和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法律服务,如美国罗门哈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得到了客户的好评。

自2000年起,杨律师代理了多家大型上市公司的诉讼案件,并通过公开竞聘获得业务。他带领的律师团队在广东控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中脱颖而出,并成功为该公司的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服务。他的专业资格和影响力在法律界广受认可,如他是最早一批获得证券法律业务注册资格的律师之一,也是广东地区最早一批取得高级律师职称的律师之一。

杨律师的成就不仅限于国内,他还参与了国际法律交流,曾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考察境外法律机构,提升了广东地区的法律界声誉。他在企业管理方面也有所贡献,通过改革和管理提升,使企业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