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的实质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级为中心,划分了许多以专业为基础的内婚群体,即种姓。不同的种姓根据不同的地区分为许多种姓。这些亚种姓根据不同的定居点划分为许多定居点种姓。这些定居种姓最终被划分为具有不同婚外恋制度的宗族。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级为中心,划分了许多以专业为基础的内婚群体,即种姓。不同的种姓根据不同的地区分为许多种姓。这些亚种姓根据不同的定居点划分为许多定居点种姓。
这些定居种姓最终被划分为具有不同婚外恋制度的宗族。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一层一层地联系在一起,并融入了一套分散在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
当代种姓制度
印度独立后,宪法第1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种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视”;第17条明文规定废除“不可接触制”。
为了保证低种姓人和贱民的教育和求职权力,印度还实施了著名的“保留政策”,不仅在议会两院为他们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席位,而且在所有政府机构和国营企业中为他们保留高达27%的名额。另外,还给低种姓出生的学生一定比例的升学名额。
尽管自印度独立以后,废除了种姓制度,印度宪法明文规定不准阶级歧视,但是种姓制度对今天的印度社会特别是印度农村仍然保留着巨大的影响。种姓层级最高的婆罗门不及人口的4%,却占有七成的司法权及接近半数的国会席次。
就算在天灾时,贱民亦饱受歧视,得不到最基本的援助。如在2008年8月,印度比哈尔邦的阿拉里亚发生水灾,然而由于阿拉里亚为贱民的集中地,灾民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任何协助,令大量灾民死于水灾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