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对象是谁
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象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一、审核对象
2022年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室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打响了部省协同全面推进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发令枪,各省市及广大高校陆续开始为审核评估各项工作做准备。
二、审核重点
据教教育部在2021年2月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新的实施方案中,立德树人导向更加鲜明,设置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设计)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审核重点。
建立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等“负面清单”,从不同角度了解在校生学习体验和学校人才培养情况。
相关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两类四种方案,分别设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第一类评估少而精,适用于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校。
第二类评估量大面广,适用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高校自主选择参与哪一类别的评估,以“一校一案”的方式避免“千校一面”,充分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定位。
此外,为了减轻学校的评估负担,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简化了环节,实行线上线下评估结合的方式,对于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高校聚焦人才培养保障能力建设,不再考察具体教学要素环节,进一步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松绑”。